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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药学和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

2026-09-14945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根据永医保发〔2026〕15号《关于规范药学和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院药学、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一类价格标准,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执行,有效期5年。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。

特此公示。

 

 

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9月14日

附件:

9-15(永医保发〔2026〕15号)关于规范药学和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(YZCR-2026-33007)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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